《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15年8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檢測對象 |
檢測項目 |
執行標準 |
廢氣 |
煙塵 、顆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一 氧化碳、煙氣黑度、 油煙、 非甲烷總烴、 苯、 甲苯、二甲苯、酚類、甲醛、乙醛、丙烯腈、丙烯醛 、甲醇、苯胺類 、氯苯類、硝基苯類、 氯乙烯、鉻酸霧、硫酸霧、氯化氫、氟化物、氯氣、硫化氫、.氰化氫、光氣、氨、瀝青煙、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鈹及其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 、 錫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鉻及其化合物、錫及其化合物、銻及其化合物、銅及其化合物 、錳及其化合物、苯并(a)芘等等 |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3271-2014 |
惡臭 |
臭氣濃度、 氨、 三甲胺、硫化氫、甲硫醇、 甲硫醚、二甲二硫、 二硫化碳 、苯乙烯 |